3)第九十二章 破绽_林德之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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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算那么死板。

  “是啊,那个时候,她和我日夜甜蜜……”丈夫眼睛发虚失焦,但表情渐渐幸福年轻起来,和之前不安的样子截然不同,他唠唠叨叨说了很多“她”,但明显都是前妻,并不是二号嫌疑人。

  头盖骨的表情逐渐严肃,因为对方所表现出的审美观,和之前对嫌疑人的夸奖不同,原本头盖骨没有多想,严格来说,很多贫民NPC的审美非常传统接地气,大屁股好生养,能干活身体好,这些就够了。

  至于性格、好不好看,这些是加分项,不是必须项。

  应该说贫穷求生的人结婚讲究的并不是审美,而是他们能够换算的能力。

  贫民天天工作求温饱,建立家庭是为了抵抗风险,哪怕丈夫和妻子完全不沟通都不奇怪,但显然这位丈夫并不是这样的,至少他对跑了的前妻,就是非常单纯的为了姣好面容冲昏头脑。

  “她生气的样子也特别好看,原本是她的错,可我看她发火的样子,就气不起来……”

  虽然很想吐槽,世界不同,天下大同,哪里的舔狗心路都是一样可怜,但头盖骨听出来了,这位丈夫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颜狗,几乎不太可能……

  格林没意识到那么多,只是引导道:

  “那时候的詹妮弗是什么样子呢?”

  詹妮弗就是二号嫌疑人的名字。

  “珍妮啊,她穿得还挺像镇上的人,就是脸不好看身材也……”

  “我们说得不是珍妮,是詹妮弗。”

  “詹妮弗……”丈夫表情非常困惑,只不过在催眠中沉睡的记忆前所未来的活跃,就这样,也过了好一会才恍然大悟道:“哦她说过的,珍妮这个名字太不体面了,怎么能用简写做大名。”

  格林对此就敏感了,反而头盖骨慢了半拍,他听到格林用柔和到让人昏昏欲睡的声音问:“哦?她以前叫珍妮吗?她的原话,就是简写不体面?”

  头盖骨这才反应过来,珍妮是詹妮弗的简写,简单来说,是亲朋好友的简称,非要比喻,类似传统乡下,用不讲究的小名(比如狗蛋)当大名用一样,这在乡村非常常见,通常当地人也不认为有什么问题,或者说一群文盲原本也搞不懂文字的简写。

  哪怕去镇里熏陶一番,先不说镇上的屠夫有没有那么文雅,真觉得名字不够正式,改成一个自己认为好听的名字才更常见,而不是在原本的名字上非要贴边,换成更正式的写法,后一种操作是需要文化基础的。

  “她一直叫珍妮,就是来这里登记时,她说自己叫詹妮弗,然后我当着登记人不敢问,后来私下问的。”丈夫心不在焉道:“随便吧,好歹也来大城市了。”

  格林对头盖骨点了下头,头盖骨了然的站起来,出门前听到格林在收尾:

  “十年前太过遥远了,我们更应该关注现在,当我倒数三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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